相关链接:[url]http://www.sjtu.edu.cn/chinese/Web6/index_1.htm[/url]
(一)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、适合在各级政府部门、党政团体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、社会中介组织、行业协会及各类非政府公共部门工作,胜任于中高层次综合性管理工作的务实型、复合型专门管理人才。 (二)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(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),工龄四年以上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。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公务员。 凡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须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方可报名。 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政府部门人员,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也可报名。 (三) 报名日期和地点 报名日期: 2002年7月25日至31日 报名地点: 另行通知 (四)报名程序 1.符合报名条件者领取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(可在上海交大研究生院、交大MPA办公室获取或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,网址为: http://www.cdgdc.edu.cn),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、有关主管部门的推荐后,持经省级人事部门盖章的资格审查表(非公务员不用盖此章)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等到交大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。 资格审查时间:7月8日—7月14日。(上海交通大学MPA联考资格审查开始) 2.资格审查后,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,到指定地点报名,同时交纳报名费。 (五) 入学考试 1.入学考试是为2002年10月19、20日。考试分笔试和面试:笔试科目为英语、管理学、行政学、综合知识(语文、数学与逻辑),由教育部组织命题和考试(全国联考);面试包括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,由我校组织进行。 2. 时间由教育部决定;笔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;每门课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;满分均为100分。笔试科目的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。 3. 面试在笔试结束后进行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(六) 招生人数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,上海交大获得招生自主权,招生人数将在去年基础上有所扩大。 (七) 培养方式 以在职学习、业余时间为主,集中授课。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、研讨、模拟训练、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。 (八) 录取原则 原单位委托培养,学习期间不转户口、人事关系等。 (九) 学习年限 培养费用 3月入学,学习年限2.5年,委培费共计人民币 万元(待定),学习期间的工资、福利待遇、医疗费等由所在单位负担,教材、资料费等自理。 (十) 课程学习 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,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,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,强调案例教学,注重实际操作和管理能力的培养。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践。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,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。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、知识、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。 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,由我校授予教育部统一制发的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证书。 (十一) 咨询和联系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(中院221)、上海交通大学MPA办公室 地址: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 邮编:200030 电话:021-62932423、62932970 传真:021-62822678、32260843 2002年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参考书目 《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》(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) (1) 管理学 (2) 行政学 (3) 综合知识 《专业学位联考英语考试大纲》(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)
附1 上海交通大学MPA课程设置
学位核心课程 ☆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☆ 外语 ☆ 公共管理学 ☆ 公共政策分析 ☆ 政治学 ☆ 公共经济学 ☆ 行政法 ☆ 定量分析方法 ☆ 信息技术与应用专业方向课程 ☆ 城市发展与管理 ☆ 劳动与社会保障 ☆ 公共组织管理 ☆ 人力资源管理 ☆ 中国政府体制与公务员制度 ☆ 电子政务 ☆ 宏观经济政策
附2 专业侧重方向
☆ 宏观政策分析 ☆ 城市规划和管理 ☆ 电子政务 ☆ 社会保障改革与管理 |